各学院:
根据《福建省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闽财教〔2007〕72号)、《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》(财教[2019]35号)、《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》(闽教学[2019]23号)文件精神,为了切实做好我校2020-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对象
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。
二、资助标准
资助标准分两档:对认定为特别困难家庭学生每生每月补助450元,每年补助10个月,共计4500元;认定为一般困难家庭学生每生每月补助280元,每年补助10个月,共计2800元。
三、参评条件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3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4.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;
5.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;
6.不隐瞒家庭经济变化和外来资助情况。
四、评定程序
1.学生申请。符合参评对象的学生填写《37000cm威尼斯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》申报。
2.学院审核。学院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,提出获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名单及档次进行审核,并将《2020-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一、表二》纸质版材料签署盖章后于12月11日前报送学生工作部(处)学生资助管理中心,电子版材料发送至fzuxszzglzx@163.com。
3.学校审批、公示。
4.学校发放本科生国家助学金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各学院在评审中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坚持公示制,严禁弄虚作假,一经发现,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2.学生申报、学院审核、公示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,纸质版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12月11日。
附件:
1.《37000cm威尼斯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》
2.《2020-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一》
3.《2020-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二》